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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366热点咨询问题(2017年4月)
发布时间: 2017-05-10 信息来源: 纳税服务科 浏览次数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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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366纳税服务热线咨询热点(4月)

1、电子税务局无法登录该如何处理?

答:在国税为老税号、地税为新税号的情况下,用新税号登录电子税务局时,需要先前往国税部门将税号变更为新的税号。若用户名或者密码错误的情况下,可通过“忘记密码”选项重置密码后进行登录。

2、问:电子税务局中如何进行附加税申报?

答:在申报纳税(国税)后,可选择“进行随征申报”,进行随征地税的关联申报;也可选择“不进行随征申报”,然后在申报纳税(地税)模块进行附加税申报。国税用户申报时选择随征申报,进入平台后会带出附加税的报表,如果企业已经在地税申报过,平台会显示附加税申报成功。

详情可下载“安徽省12366电子税务局操作培训”查看。(下载路径:在线av不断更新官网→办税服务→资料下载)

3、居民企业间的分红是否要缴纳企业所得税?

问: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股息、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。但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。   

政策依据:《企业所得税法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

63号)、《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)

3、已贴花的合同,现增加所载金额,如何缴纳印花税?

答:记载资金的账簿按固定资产原值和自有流动资金总额贴花后,以后年度资金总额比已贴花资金总额增加的,增加部分应按规定贴花。

政策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》((1988)财税字第255)的规定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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