咨询内容:某小区业主委员会租赁小区一、二层门面房,然后转租,请问如何开具发票和交纳何种税款 回复内容:
您好,感谢您对地税工作的关心,出租房屋如何缴税和开具发票答复如下:
一、房屋转租需要交纳以下税费:
(一)营业税。企业将租用的门面房再转租出去,应全额按租金收入计算缴纳营业税,不能扣除租赁成本。对按市场价格出租的非居住用房按5%的税率征收。
(二)城市维护建设税。按照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的7%征收。
(三)教育费附加。按照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的3%征收。
(四)地方教育附加费。按照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的2%征收。
(五)印花税。财产租赁合同按租赁金额0.1%计算缴纳。包括承租合同和转租合同,均应当按规定缴纳印花税。
(六)个人所得税。个人取得的转租所得是属财产租赁所得。个人将承租房屋转租取得的租金收入减去个人支付给房东的租赁费、相关税金和费用后的余额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,应按“财产租赁所得”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,税率为20%。
(七)企业所得税。企业取得的转租收入属于租金收入。企业将取得的转租收入减去企业支付给房东的租赁费、相关税金和费用后的余额属于应纳税所得额,适用25%的税率计算缴税企业所得税。
(八)水利基金。按照转租租金的0.06%征收。
(九)价调基金。按照转租租金的0.1%征收。(个人转租业务不征收)
(十)房产税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》的规定,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,因此单位转租房屋取得的租金收入不用缴纳房产税。
在您缴纳完上述相关税费以后,请携带以下资料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地税窗口开具发票:
1、合同(协议)原件及复印件或付款方有效证明(金额在2000元以上);
2、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
3、代开房屋租赁发票的需提供房屋产权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。(如无房产证应提供购房合同或居委会等书面证明说明房屋用途) 部门:纳税服务科 答复时间:2014-11-26 15:44 |